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失是一種怎樣的感受?根據WHO 2021年最新發布的聽力損失等級標準,聽力損失大于65分貝,小于80分貝,為重度聽力損失,患者對談話中的大部分內容都聽不到,即使是提高音量也不能改善;而聽閾在80-95分貝之間為極重度聽力損失,患者幾乎聽不到談話聲,對聽聲音非常困難。我們日常生活中,平時正常的說話聲大約在60分貝左右。而對于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失的患者的來說,除了平時覺得非常大聲的交通工具發生的聲音,例如:吹風機、吸塵器等工作時的聲音、飛機起飛聲,以及鞭炮等非常大的聲音可能聽到外,其余的聲音都很難察覺到。引起重度、極重度聽力損失的原因很多,遺傳,噪音,耳毒性藥物,突聾,頭部外傷,胎兒在妊娠期間受到病毒感染,衰老引起的聽覺中樞退化,聽覺中樞自身的一些疾病等,都是導致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失的原因。藥物性耳聾是指某些藥物和化學物質,對聽覺感受器或者聽覺神經通路有毒性作用,長期接觸使用,超過一定的累積劑量,或者本身為該類藥物易感體質,那么就會對聽力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突聾是指72 小時內突然發生的、原因不明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至少在相鄰的兩個頻率聽力下降≥20 dB HL,其癥狀有耳聾、耳鳴、眩暈等。突聾治療的時間與愈后有一定的關系,突聾越早治療越好,72小時內為黃金治療期。當錯過了突聾的治療“有效期“,聽力已經發生了不可逆的變化,就要注意盡早佩戴助聽器來將聲音送到大腦維持住聽覺語言中樞對語言的識別能力。對于重度和極重度的聽力損失,目前沒有很有效的醫學治療方式,佩戴合適的助聽設備是全世界公認的有效干預方式。通過佩戴助聽器,聽力損失患者可以獲得良好的聽力補償,從而回歸到正常的社交和生活中。如果助聽器的效果甚微,或者無效,那么可以考慮人工耳蝸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