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正常兒童還是聽障兒童,語言發展的規律都是一樣的,只是出現的時間段會有所區別。因此,在給孩子進行語言訓練時,應遵循以下語言發展的過程:
1. 聽覺注意:孩子能夠對語言的聲音產生聽覺關注是口語發展的首要前提。每個人都是先建立聽覺意識,具有足夠的語言聽覺積累之后,才開始學說話。一個健聽的嬰兒在正常情況下,從出生24小時內就建立了聽覺能力,而到10個月左右才開始咿呀學語。也就是說,每個健聽者都要經過10個月左右的語言聽覺積累之后,才開始學說話。同樣,一個重度聽障兒童在佩戴助聽設備之前是沒有聽覺刺激的,而從他配戴助聽設備之后,就開始了聽覺積累的階段。因此,對于一個剛剛佩帶助聽設備的重度聽損兒童,要求他很快開始講話是不科學的,而要先進行聽覺能力的培養,讓他具備一定的語言積累之后,再引導他講話。
2. 情境下的語言理解:可以通過特定情境判斷語言概念和事物的關系。例如:回家進門后,對孩子說“把拖鞋拿來”,孩子可以準確拿來。這還不能說明孩子已經完全掌握了這一詞語概念,他可能只是因為每天在同樣的情境下接收到同樣的要求而養成習慣。如果孩子處于這個發展階段,那么家長在另一個情境下提出同樣的要求,他很可能就不能完成。
3. 一般性的理解:這時,孩子在各種情境下都能準確理解語言的意義,完成相應要求, 說明他真正掌握了這一詞語概念。
4. 模仿發音:在學習語音聽辨和語言理解的基礎上,開始模仿語音,學習說話。
5. 有限的表達性語言:學語初期,只能表達詞匯
6. 更多的表達性語言:在詞匯表達的基礎上,開始表述詞組和短語。如:媽媽抱
7. 語言的交流:能夠使用簡單句式進行對話交流,表達自己的意愿。但語言可能存在不完整或前后顛倒等錯誤,表述缺乏邏輯性。
8. 語言的成熟期:健聽兒童通常在5歲達到語言的成熟期,也就是接近成人的語言。其最主要的標志是所使用的語言符合語法規則,語句通順,講述內容較清楚。大致擁有5000個以上的詞匯。
9. 閱讀、書寫、拼音等技巧:這是語言發展的高級階段。孩子在口語掌握熟練的基礎上,開始學習拼音、認字和書寫等技巧。對這些抽象符號的學習應放在口語交流學習之后。正常兒童也是在語言發展關鍵期之后開始學習這些內容的。聽障兒童在5-6歲之后可以學習拼音和認字,但如果他的口語理解和表達還不理想,就仍應把康復重點放在口語的學習上。





